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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宝山案件:中国建国之初第一刑事大案
来源:邪恶帝时间:2017-06-22
白宝山案件中,白宝山在监狱中说:政府这样对待我,我出去就要杀人。如果判我20年,我出去杀成年人。如果判我无期徒刑,我减刑出去,杀不动成年人了,我就到幼儿园去杀孩子。白宝山每次作案,都要开枪杀人,并携带上全部子弹,准备顽抗到底,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反社会反人类反人性的杀人狂徒。
白宝山事件,在1996年3月至1997年8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,刚因盗窃、抢劫罪出狱后不久的白宝山在北京、河北、新疆等地袭击军警,先后抢劫枪支3支,包括当时解放军最先进的制式武器81式自动步枪。打死无辜群众15人,抢劫人民币140多万元。“8·19”白宝山特大持枪抢劫案的作案手段之残忍、性质之恶劣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,被列为“1997中国刑侦第一案”、“世界刑侦第三案”。1997年9月,白宝山在北京家中落网;1998年“五·一”前夕,白宝山在新疆被执行枪决。
白宝山的疯狂语录
白宝山:杀人不要留下尸体;
白宝山:武器从敌人手中夺取;
白宝山:埋人的坑不要挖的太浅;
白宝山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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