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古代最残忍刑罚之一——蒸刑(4)
汉代以后,蒸刑并未绝迹。十六国时,后赵石勒擒获刘寅,当即将他置于镬汤中煮死。南燕主慕容超曾下诏提议恢复秦时的车裂、蒸刑等酷刑,群臣议论时意见不统一,结果没有正式实行。东魏孝静皇帝武定八年(550),常侍侍讲荀济与华山王大器、元瑾等密谋除掉高欢,高欢觉察,将孝静帝幽禁于含章堂,将大器和元瑾等烹杀于市。北齐后主高纬武平六年(575),三月三日,在都市烹杀妖贼郑子饶。这些,都见于正史记载。
隋代以后,朝廷颁布的刑法正式规定的死刑只有绞、斩、凌迟等,但烹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刑罚一直有人使用。五代时,后唐明宗长兴年间,姚洪奉朝命率数千人戍守阆州,被叛将董彰拘禁,不肯屈服。董彰叫人架起大镬,添满水烧得滚沸,让十名壮士割姚洪的肉放在锅里煮而食之。姚洪至死大骂不绝。这是将人一边凌迟一边烹,比烹煮整个活人更惨毒。
南宋初,秦桧专政,残害忠良,他也用过烹人的刑罚。直到清末,杭州古代藩属旧址东侧射堂庭院中,还保存着一只大铁镬,上宽下窄,直径四尺,深二尺多,原有铁盖,后失落。据传说,这只镬就是当年秦桧烹人用的。但秦桧当时曾经烹过何人,史书未见记载。
上述种种蒸刑,都是用水煮,这符合“蒸”字的本义,《释名》早有“煮之于镬曰烹”的注解。但是,历史上也有用油炸人的酷刑,这也叫蒸,或者叫油蒸。南朝梁时,侯景亡命东魏,后来又南奔,高澄命令部下抓到他的妻子,先剥下面皮,然后又用大镬盛油把他们煎死。清末学者俞樾讲过一个故事,说四川巴县有一名武生,自恃拳勇,武断乡曲,有一天他做梦被阎王抓去,让他受地狱里的种种酷刑,其中就有油炸。俞樾写道:“(冥王)乃命狱卒,以铁叉叉入油镬中,顷刻肌肤糜烂,脏肺焦灼,苦不可言。”这虽然是梦境,却能反映出用油烹人的那种惨状。现实中确有这样的事例。明初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,占领南京,大肆杀戮建文朝臣,其中将兵部尚书铁铉割鼻之后处死,仍不解恨,又命令把铁铉的尸体投入大锅中,让武士用铁叉翻转铁铉使他面朝朱棣,以示谢罪之意,但怎么也不能把他翻转过来,正在捣腾时,突然铁铉尸体爆裂,滚热的油四处飞溅,武士们慌忙散开,这才作罢。铁铉的尸体也在顷刻之间焦黑如炭了。